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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商机网服务条款

一路商机网公司独立拥有“一路商机网(1637.com)”版权,未经一路商机网公司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一路商机网”、“1637.com”等商标。 访问者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条款。访问者访问本网站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类方式利用本网站的行为,都将被视作是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如有异议,请立即跟本网站协商,并取得本网站的书面同意意见。

收集、使用个人会员信息规则

1、本网站承认、尊重并保护注册用户和用户企业向本网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个人信息以及注册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规定享有的隐私权。

2、注册用户可以随时通知本网有关注册用户任何信息的变化,如地址、职务、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的变更,以帮助本网确保注册用户信息的准确性。一路商机网将致力于保护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并尽全力保证这些信息的安全。

3、一路商机网将仅根据本公司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成为一路商机网的会员,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如您选择咨询平台上的项目,即表示您完全知晓并同意上述一路商机网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和方式和范围,请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和投资需求;如您不同意,您可选择退出本网页,选择以其他方式咨询项目。

一路商机网络服务通用条款

《一路商机网络服务通用条款》,用户(下称“您”或者“甲方”),一路商机网(www.1637.com)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一路商机网的所有者及其关联服务提供方,下称“一路商机”或“乙方”)之间的法律协议(下称“本协议”)。

在您确认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您需要理解并同意以下条款所述事项才能享受一路商机相关产品服务。无论您事实上是否认真阅读,只要您勾选同意或者点击确认本协议,或者实际接受了一路商机的在线推广服务,就表示您已经接受了本协议,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您不能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承诺并保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协议及一路商机要求填写信息资料,并按乙方审核规则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联系方式、特殊从业资质等证明文件,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法,不得冒用、盗用、仿造、变造。如甲方未能提供或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乙方审核规则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开通服务;乙方仅对甲方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如甲方服务开通后经由第三方(包括其他用户、权利人、国家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通知、裁决等)投诉举证甲方信息资料/资质证明冒用、伪造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而甲方未能及时自证的,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号、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第5.1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金额、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方可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发票。如甲方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乙方向甲方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如甲方需要乙方开具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邮寄配送费用。如甲方在付款前要求乙方先开具发票的,则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预开的发票不能作为甲方已支付服务费的凭证,甲方实际向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付款后方视为甲方履行服务费缴纳义务。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因预开发票但未及时足额付款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发票过期/丢失等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同意按照增值税发票票面不含税金额的10%赔偿乙方损失。如因甲方提供开票信息错误致使乙方错误开票的,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错误发票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错误发票寄回和重开发票的邮寄配送费用、因甲方不寄回发票导致的税务稽查处罚等)。

1.3甲方可使用一路商机服务账号和密码登陆一路商机自行编辑、发布、展示甲方推广信息(由文字、图片、链接、页面等组成的推广物料)并有权随时更新、修改后重新发布,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发布空间及技术服务,乙方对甲方发布信息的操作不具有任何控制权/决定权,对甲方的服务内容、推广信息内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1.4甲方应对其使用一路商机服务账号在乙方平台所发布之推广内容及推广物料(文字、图片、链接等信息或其组合)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负完全责任,甲方保证发布的推广内容中涉及的文字、图片、链接、链接所指向网站、联系电话、微信二维码、微信二维码添加后所指向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聊天内容、微信朋友圈内容)等各个部分之间的一致性与相关性,且推广内容整体效果不会引起乙方网站用户误解,甲方应对其在乙方平台推广的产品、服务、充值支付、交易及与乙方平台用户之间所产生的所有交易行为等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允许用户对推广信息进行适当调整,用户应保证推广信息、财务信息与本协议约定的主体信息一致或者已经取得本协议主体的授权。甲方须根据本协议及各项规则的规定使用乙方推广服务,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本协议、乙方规则等规定编辑、发布、修改、更新推广信息,并对所发布信息及基于信息与用户间达成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权利)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推广内容、信息或页面中通过设置链接或跳转方式可链至甲方自有网站,则甲方承诺其自有网站经营及内容合法、有效。甲方应积极妥善解决与一路商机其他用户间开展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争议、纠纷、索赔、仲裁、诉讼等。如因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有交易的用户、国家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通知、裁决等)投诉举证乙方信息/线下交易违法/违约且甲方未能及时自证的,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号、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第5.1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甲方应保证是推广服务的内容及推广链接的网站的合法权利人,在本协议范围内使用推广内容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该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甲方不得通过修改推广内容、设置网站跳转、设置恶意代码、设置病毒等任何方式展现违反现行法律及一路商机推广服务规则的内容。甲方不得在其推广信息、内容中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设置URL、BANNER链接等情形推广第三方网站或者信息;不得擅自在推广内容中使用“一路商机推荐”、“一路商机授权”等任何使公众认为该推广内容经过一路商机授权等字样。如甲方违反约定导致任何法律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1.6如甲方购买的服务需要委托乙方制作甲方推广内容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式、提供时间和提供内容)向乙方提交推广内容信息、资料(下称“材料”),且甲方提供的材料应满足本协议1.4条之约定。甲方提交材料后,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如甲方提供的材料有缺失或不符合法律法规、乙方要求的,甲方应在乙方通知补充或修改材料后2个自然日内补齐或修改完毕;因甲方怠于提供材料、提供或修改材料不及时或未在上述时限内补齐或修改完毕材料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来承担。甲方知悉并确认,乙方的形式审核并不能免除甲方对其自身提供材料合法合规的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制作完成的甲方推广内容后,甲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确认时限”)进行确认(甲方确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书面确认函件、对公邮件等进行确认);如甲方对制作完成的甲方推广内容有异议或有修改意见的应在确认时限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如甲方怠于在确认时限内进行确认并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确认无异议。甲方确认无异议后,双方均不会再对制作完成的甲方推广内容进行修改,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知悉并确认,乙方依据甲方委托对甲方推广内容进行制作并将经甲方确认无异议的甲方推广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发布。甲方仍应对自身信息内容及所提供产品/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知悉并同意,如甲方实际享有UI设计服务、微聊管家等代运营服务的,甲方除需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需一并遵守服务协议之约定,如《1637企业服务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7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在一路商机的服务账号和密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自身账号、密码验证码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包括但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展示或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自身一路商机服务账号),且甲方应对以该账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账户和密码被别人冒用,损失应当由甲方独自承担,乙方对此完全免责。

1.8甲方同意一路商机通过一路商机网(www.1637.com)站内公告、站内信、手机短信、用户后台、或甲方填写的其他联系方式向甲方发布产品规则、政策、通知等信息。甲方同意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推广服务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乙方推广服务形式、内容发生变更前,乙方应通过站内公告、站内信、邮件、电话或短信、用户后台等方式(上述任一方式)通知甲方。甲方使用变更后的服务,视为甲方接受变更。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发现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空间发布信息及基于信息与用户间的交易有如下行为之一:推广信息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违法、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以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推广商品和/或服务违反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假冒、欺诈等欺骗乙方平台其他用户权益的行为;采取任何违法或者作弊的行为以提高推广点击率或获取不正当交易机会;其他违反本协议及乙方平台相关规则约定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直接删除信息、冻结甲方服务账号、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第5.1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2甲方承诺并保证,在自身业务开展时应合法、诚信经营、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不被监管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乙方发现甲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解除经营异常,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服务账号、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第5.1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应知悉,甲方可通过使用1637服务账号和密码登陆一路商机自行编辑、发布、展示推广信息(由文字、图片、链接、页面等组成的推广物料)并有权随时更新、修改后重新发布,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发布空间及技术服务,乙方在甲方发布前不具有对推广信息审核、核对的可能,且乙方对甲方发布行为不具有任何控制权/决定权。但乙方有权在甲方发布后依据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乙方平台规则对甲方的违法/违约信息进行删除/要求甲方整改直至通过乙方审核。

2.3乙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乙方审核规则对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为甲方开通服务。甲方可享有的推广服务时长以服务实际开通之日起算。因乙方按规定进行资质审核等原因造成服务开通时间晚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服务期间予以顺延。因甲方未能按照一路商机要求及本协议约定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或甲方推广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一路商机规定造成的甲方推广信息及/或内容迟延发布或不能发布,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4当甲方购买一路商机所提供的商业广告相关服务时,乙方有权按照《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特殊证明文件,且乙方有权在发布前审核甲方提供的推广物料(文字、图片、链接、页面等),对于不合法的推广物料乙方有权拒绝发布、要求甲方修改直至符合法律法规及乙方审核规则,甲方知悉如因甲方推广物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的未能发布/未能及时发布,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审核仅限于对甲方所购买商业广告的推广物料的形式审核,甲方仍应对自身信息及所提供产品/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承担广告监管部门项下的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对此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5乙方承诺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向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内容,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若后续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产品和服务规则的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乙方有权提前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而不属违约,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退还甲方尚未消耗完毕的款项(同时享有/赠送的产品服务乙方有权不予折现/退还)。

2.6基于业务性调整或产品型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展现方式、推广政策等),乙方有权对一路商机网站服务内容等有关方面进行必要的更正、更新、升级、改造。因乙方对服务内容进行必要的更正、更新、升级、改造,以及因网络中断、断电、黑客攻击、网络升级改造、中外政府禁令、中外政府限制、罢工、动乱等等原因,导致一路商机服务的中断、中止、故障、毁损,甲方同意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7乙方保证乙方平台能够安全、平稳地正常运营,能为甲方提供持续性的网络服务,并在合作推广过程中听取甲方意见和建议。

2.8乙方已按本协议约定为甲方开通产品服务的,甲方不得提前解除/终止本协议,否则应按照本协议第5.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9甲方还应遵守如下约定:(1)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制作物料相关的甲方信息,甲方须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负完全责任,一切由甲方提供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2)甲方仅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使用物料;如甲方违反法律法规、乙方平台规则及本协议任一条款约定的,或甲方在使用物料过程中损害乙方利益、商誉和品牌形象的,乙方除有权按照本协议第5.1条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终止甲方对物料的使用。(3)乙方向甲方额外提供物料的行为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许可甲方使用乙方logo、商标和服务标记等任何知识产权,甲方仅限于按照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使用物料。

3.知识产权及保密

3.1甲方应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乙方及乙方用户的各类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线上收集到的乙方平台用户信息等)严格保密,积极维护乙方及乙方用户的合法权益,未经乙方及乙方用户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更不得将该等信息及资料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保密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解除而失效。

3.2双方均承诺各自提供的产品、品牌及其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因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而被授权接触或使用对方之商标专利、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相关资料涉及的任何专有权均不视为转移上述权利的所有权,上述权利的所有者应属于提供方;甲乙双方各自对其软件及技术享有专有权利,未经权利人的明确授权,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演绎、拆分、反解对方的技术和程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可能损害对方专有权利的行为。

3.3甲方承诺自身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及乙方平台规则(如《一路商机隐私权条款》等)的要求,对从乙方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仅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目的,不得未经用户的书面同意将用户的信息非法提供或倒卖给任何第三方。如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平台用户造成损失的,甲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4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不得用于超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以为的其他用途。

4.违约责任及免责事由

4.1甲方违反法律法规、乙方平台规则及本协议任一条款约定的,乙方有权冻结甲方在一路商机的服务账号、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扣除甲方尚未消耗完毕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补偿一路商机网络服务提供者由此所遭受的相关损失(包括第三方处罚/索赔/争议解决、甲方已额外享有的增值服务成本等)。同时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向有关监管机关举报/披露甲方的违法失信行为。

4.2甲方应保证自身及员工严格遵守本协议,甲方员工(包括本协议合作期内在职及离职的员工)违反本协议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3在甲方无违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网络推广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补投放、相应顺延服务时长、补足等额增值服务等方式之一补偿;如乙方提前解约的,乙方需将甲方尚未消耗完毕的款项(同时享有/赠送的产品服务乙方有权不予折现/退还)退还给甲方。

5.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至所选产品服务时长期满时自然终止。如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重新解释,其他条款则依旧保持对双方产生的法律效力和影响。

5.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武汉东湖高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级别管辖的规定,武汉东湖高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的,以其上级法院作为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