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陈列以产品为主体,运用一定艺术方法和技巧,借助一定的道具,将产品按销售者的经营思想及要求,有规律地摆设、展示、以方便顾客购买,提高销售效率的重要的宣传手段,是销售产业广告的主要形式。合理地陈列商品可以起到展示商品、刺激销售、方便购买、节约空间、美化购物环境等各种重要作用。那么便利店陈列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
●先进先出原则
生产日期在先的商品摆放在销售前端,防止商品损耗。
●货签对位原则
商品与价格签一一对位,价格签包括POP、价格立牌、贴签等标明商品价格或性能的标识。
●分类陈列原则
对商品正确分类,一般按类别、品牌、大小、颜色的分类顺序进行。
●纵向陈列(同类纵向)
1.当该类商品品种数超过4种时纵向陈列,否则可根据情况采取横向陈列。
2.纵向陈列的各品种陈列面宽度均匀分配,热点商品可放大陈列面,但不超过90厘米。
3.横向为规格、纵向为颜色;上大(重)下小(轻)。
4.一般按用途、性能、颜色、品牌、大小对商品进行分类组合。
5.当该类商品品种数超过4种时,商品陈列时应由上至下纵向摆放。
●关联陈列原则
按使用目的、用途、卖给谁等关联关系,使商品组合起到互补和延伸的作用。
关联组合:按使用目的、用途发掘商品间的关联性,形成大、小关联区间。如宠物区、婴儿区、护肤区、清洁区,或面包旁边摆放奶油、蜂蜜,咖啡旁边摆放方糖,盐、味精等调味品旁适当摆放调味糖(红糖)等,刀具旁摆放磨刀石、红酒带起瓶器等。
●配色协调的原则
相临商品之间颜色、形状、大小反差不应过大;纵向陈列的商品上下之间的颜色反差不应过大。一般由暖色调至冷色调过度(冷暖交替陈列应注意配色的和谐)。
●黄金位陈列原则
货架离地约120至160厘米的区域、堆头、端架、临通道区域应陈列高利润商品、季节性商品或需突出陈列的特价商品。不得陈列C类商品、滞销商品、过季商品。
陈列量与销售量及采购量相协调的原则:依据价格中心线的原理指导陈列、调整商品结构和采购;确保主力商品的货架空间和规模优势,减少替代性商品对主力商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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